

江西于都,百万人口之县,千年人文之乡,万里长征之源,为中国革命作出了特殊贡献和巨大牺牲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。2012年6月,国务院出台《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》,全力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。2013年10月,高检院出台《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》,安排五省(市)对口援助赣南18个县(市、区)检察院。得益于此,2014年11月,于都这片红土地上的检察院,再次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——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口帮扶!
2015年1月29日,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温波带领于都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曹胜民一行,北上千里,认亲结缘,开启了与德州市检察院的学习交流。几年来,赴鲁取经,来赣指导,于都检察院着重从发展理念、办案技能、工作模式、信息技术、检察文化、人才培养等方面学习取经,取长补短。
更新理念带来管理变化。2015年以来,于都检察院着眼于议实事、办实事、求实效,倡导严谨、规范、务实、高效的工作作风,完善了办文办会、人员管理等11项制度,规范了党组会和检委会议事规则。
理念引领发展。于都检察院真学真用山东检察机关“干在实处、干出实效、走在前列”的工作理念。2015年以来,围绕加快于都振兴发展,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,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8人;注重绿色发展,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6件。
敢于争先、敢于创新是江西于都检察院学习的宝贵经验之一。该院树立大县要有大作为的理念,加大办案力度,密联系群众,引进手机取证系统,查办职务犯罪成效显著。2015年以来,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54人,其中邱某生贪污案被列为全国检察机关查办扶贫开发领域典型案例。
办案技能决定办案效率。德州、于都两地检察机关干警一批批的学习交流,使得于都检察干警在办案中程序更加严谨、法律文书说理更加透彻、卷宗整理更加规整。2015年以来,打造了1件赣州市检察机关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精品案件,2个市级优秀公诉庭,1份全市优秀法律文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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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都县检察院注重民事行政诉讼监督。该院主动与县法院沟通,优化了诉讼监督环境,提升诉讼监督效率。2015年来,建议提请民事抗诉1件,提出执行检察建议7件,督促履职22件。办理的赖某某申诉案,被列为全省民行检察指导案例。以支持起诉形式帮助30余农民工成功讨薪。
2017年,于都县检察院学习借鉴德州市院的信息化应用手段,建立了电子卷宗制作室,电子阅卷室,极大地方便了律师阅卷。
没有人才培养就没有持续发展。于都检察院向德州检察机关的业务专家、办案能手看齐,始终注重培养人才,通过业务培训和竞赛的方式,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;施行一人双岗、导师帮带、下乡脱岗锻炼、开展文化活动等制度,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搭建平台。
于都检察院虚心学习,感恩奋进。对接帮扶这三年,于都检察院理念在更新,机制更完善,工作大发展。未来的法治于都路上,于都检察院定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,不忘初心,砥砺前行!